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红矾钠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红矾钠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红矾钠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https://pan.baidu.com/s/19OzQNUuZZZvvB9M9rhcB0A 提取码: dbt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1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红矾钠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http://www.minfeng-chem.cn/aspx/china/show.aspx?classid=10&id=50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 系 人:周工;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1号;邮编:402660;联系电话:13527310961;传真:023-44591878;E-mail:mfaqhb@sina.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9日。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