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铬制铬绿焙烧余热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铬制铬绿焙烧余热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氢氧化铬制铬绿焙烧余热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北区),民丰化工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工业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有1台φ2.5×45米回转窑改造修复作为冶金级铬绿焙烧窑,并建设焙烧及其配套设施,解决焙烧窑进料不堆存连续进料和尾气余热利用技术难题,将氢氧化铬制铬绿产能由目前的10000吨/年提升至20000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铬制铬绿焙烧余热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rlzJj-F7RNM6pYavnW4Ug 提取码:ew4t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铬制铬绿焙烧余热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rlzJj-F7RNM6pYavnW4Ug 提取码:ew4t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周工 电话:13527310961 Email:106332784@qq. 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1月6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6日